关于开展2022年铁岭市残疾人 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公告
- 上传时间: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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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非〔2016〕415号)、《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要求,现将2022年铁岭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主申报
铁岭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安置残疾职工的用人单位,于2022年5月25日—2022年10月31日,在“辽宁政务服务网”的“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自主申报,也可携带2021年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材料到报税税务机关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认证。逾期未参加认证的用人单位视为无残疾职工,按有关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请各用人单位及时进行申报。
二、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进入“首页”选择“统一服务入口”,在页面最下方找到部门“省残联”选择办理事项“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进行自主申报。
三、其他说明
残疾职工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铁岭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4-74130988
铁岭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4-74896606
开原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24-73821709
昌图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24- 75822832
西丰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24-77991000
调兵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24-76879515
银州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24-74891118
清河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24-72178335
开发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24-7269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