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工作的公告
- 上传时间: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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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残联《关于印发<辽宁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非〔2016〕415号)要求,现将2021年铁岭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主申报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的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安置残疾职工的用人单位,现在可以在“辽宁政务服务网”的“辽宁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网上审核系统”自主申报,请各用人单位及时进行自主申报。
二、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进入“首页”选择“统一服务入口”,在页面最下方找到部门“省残联”选择办理事项“辽宁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进行自主申报。申报系统内右上角有“查看系统操作手册”,请下载学习申报流程。
三、其他说明
残疾职工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铁岭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4-74130988
铁岭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4-74896606
开原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24-73821709
昌图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24- 75822832
西丰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24-77991000
调兵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24-76879515
银州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24-74891118
清河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24-72178335
开发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24-7269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