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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委高度重视残联改革发展工作

  • 上传时间: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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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残联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破解残联组织自身发展突出问题的关键举措。铁岭市委认真落实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多次研究部署残联改革发展工作,确保残联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2019年8月30日,市委书记李士伟在辽委办发〔2019〕59号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上批示:请市编办、市残联、市改革办抓好贯彻落实,推进我市残联改革发展。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2020年5月29日,市委办、市政府办以铁委办发〔2020〕16号文件印发《铁岭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

       市委、市委组织部领导先后多次听取市残联关于《铁岭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建议汇报,推动解决市残联机关工作力量不足问题。2021年3月24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市编委会关于重新制定市残联“三定规定”的汇报,4月14日,铁岭市委办公室以铁室发〔2021〕3号文件印发《铁岭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市残联机关事业单位编制17名(增加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部长(主任)职数5名。内设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权益保障部(组织联络部)、康复部、教育就业部、宣传文体部5个工作机构。

       铁岭市残联改革方案及“三定规定”的出台必将有力促进全市残联系统深化改革,推动残联组织自我革新,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目前,铁岭市残联正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残联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残联改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