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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清河区残联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讨论活动

  • 上传时间: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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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22日,铁岭市清河区残联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讨论活动,清河区残联全体职工参加了学习。

   学习过程中,从工作性质、监督对象、工作手段、工作内容等方面分析了当前国家监察体制的特点,进一步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学习解读。重点解读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三大特点”及142条新增的11条、修改的65条和整合的2条进行详细解读,新修订的《条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思想写入指导思想,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列入总体要求,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实到《条例》中,将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等情况作为重点查处,对《条例》中有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新增、修改和整合进行了一一解读。

   清河区残联还将《监察法》、新修订的《条例》列入年度理论学习内容,列入每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列入党建工作内容,抓长抓细抓深入,做到学懂学深学透,强化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规定,掌握纪律底线,真正把《条例》铭刻于心,落实于行,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