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无障碍辅助工具

市残联工作简讯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市残联工作简讯
 

铁岭市出台《铁岭市残疾人事业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 上传时间:2017-09-04
  • 作者:
  • 来源:
        8月30日,铁岭市残联会同铁岭市广播电视台、铁岭市日报社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铁岭市残疾人事业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省残联调研组到铁岭市就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社会宣传工作交流会商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用宣传文化工作开路,努力营造有利社会环境,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工作理念,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铁岭市残联会同铁岭市广播电视台、铁岭市日报社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铁岭市残疾人事业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岭市残疾人事业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组织领导,成立残疾人事业大宣传工作协调组,协调组组长由铁岭市残联党组书记李玉春、铁岭日报社总编崔大新、铁岭电视台副台长刘秀娟担任;成员由铁岭广播电视台、铁岭日报社、市残联相关部门人员及各县(市、区)残联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组成,并对铁岭市残疾人事业大宣传工作明确了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
        1.始终坚持以“大宣传”开路。全市各媒体要利用各种时间、机会、节点,多个角度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网;要在宣传内容形式上接地气、有突破、有创新,结合体验式报道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充分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宣传。通过会议、横幅、标语、公示栏、媒体、网络等渠道,采取在报纸上登载惠残信息、电视上播滚动字幕、网站上公布等形式,深入持久地宣传残疾人事业,切实做到了报纸上有文字、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图像,广泛宣传和扩大了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影响。
        3.在《辽宁日报》铁岭记者站的指导下,全市全年完成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播)稿件不少于4篇。
        4.继续开办好电视手语《阳光地带》栏目。全年应录制播出114期节目,实现栏目内容、形式、风格上的突破和创新;实现栏目记者与县(市)、区残联和市残联机关各部(室)、直属部门的对接。
        5.完成铁岭日报民生热线版《阳光地带》残疾人事业专栏每周一期任务。
        6.进一步完善铁岭市残联网站建设。对铁岭市残联网站进行改版,架设网站无障碍功能,有效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及时更新信息,提升文字和图片质量;完成向中、省、市残联信息报送任务,被采用信息在质量、数量上较上年要有较大突破。
        7.丰富铁岭市残联政务微博内容。加大微博更新力度,使其成为铁岭市残疾人工作网络宣传和倾听民意的平台。在网络上为残疾人开辟学习讲堂,吸引更多的人通过微博关注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
        8.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各类残疾人特定节日、纪念日等活动设置宣传议题;开展不同题材、类型的表彰评比等活动,激发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热情,彰显社会各界爱心奉献、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制作印发各种主题宣传物品。
        9.统筹做好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中的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围绕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精准康复、权益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公益募集、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开展社会动员。
        10.各级残联、市残联机关各部(室)组织好残联有关业务工作、政府关爱、惠民政策、爱心奉献、志愿助残、自强自立、读书征文、文明家庭、组织建设、机关建设、残疾预防等向善、向上的先进典型的宣传,弘扬正能量。
        11.设立残联系统电话彩铃宣传信息。
        《铁岭市残疾人事业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希书记的重要批示,让残疾人与健全人一道迈入小康社会,充分发挥媒体的主渠道作用,着力构建铁岭市残疾人事业大宣传工作格局,为“十三五”时期各项残疾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来源:铁岭市残联申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