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和实施残疾人教育改革发展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
2.负责国家通用盲文、手语宣传推广和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拟订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计划,开展农村残疾人生产劳动实用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辅助性就业工作。
4.开展残疾人保障政策研究,推动落实有关残疾人保障政策,组织开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
5.指导残疾人主办、主管的市残疾人教育、就业、培训等服务机构工作。